"天梭"續(xù)展注冊一波三折 跨國公司與奉化小廠的博弈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3-04-11 00:28:00 瀏覽:3018
中國寧波網訊 奉化市榮昌織網廠廠長陳海平這些天比較郁悶,他怎么也不會想到,原本正常的商標續(xù)展注冊,竟遭遇一家跨國公司的異議申請。奉化市榮昌織網廠,是一家生產海水養(yǎng)殖網箱的個人獨資企業(yè),主要產品是尼龍絲編織的漁網。建廠初期,該廠沒有注冊商標,產品難以打開市場,2003年3月,在奉化工商干部的幫助指導下,該廠申請注冊了“天梭”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第22類)網、繩索、帳篷、防水帆布、纖維紡織原料等。漁網用上商標后,市場銷路隨之通暢起來,年產量從最初的10噸擴大到60多噸,每噸價格也從1.5萬元上升到1.8萬元,產品遠銷福建、溫州、杭州等地。
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到期后只有通過國家商標局續(xù)展注冊,方能繼續(xù)使用。就在奉化市榮昌織網廠向國家商標局申請續(xù)展注冊時,卻接到國家商標局“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要求企業(yè)將近三年來,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明存在不使用的正當理由;如無法提供有效材料或正當理由,國家商標局將依法撤銷“天梭”注冊商標。原來,跨國企業(yè)天梭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申請,以“天梭”商標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為由,要求國家商標局撤銷奉化市榮昌織網廠對“天梭”商標續(xù)展注冊。據業(yè)內人士分析,天梭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申請,無非是想達到“天梭”商標全類注冊,排斥他人使用。據浙江甬泰律師事務所隆忠和律師介紹,商標使用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注冊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和商標被許可使用人使用注冊商標的證據材料。
由于漁網產品無法標注商標,只能在漁網上懸掛吊牌,商標印刷在外包裝編織袋上。陳海平眼下正忙著整理吊牌和編織袋,聯(lián)系有業(yè)務往來的客戶,收集“天梭”商標使用的證據。據轄區(qū)工商所負責人介紹,“天梭”續(xù)展注冊成功與否,關鍵在于企業(yè)拿出有效證據材料,且得到國家商標局的認可。(通訊員謝長彪郭露霞)
文章標簽: 商標續(xù)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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