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藥商標侵權案意外推遲 加多寶戶外廣告或叫停加多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19 08:15:00 瀏覽:3117
原定于今明兩天開庭的加多寶應訴廣藥集團的三起訴訟竟然出現(xiàn)了全部推遲的情況。這三起訴訟中兩起是侵害商標許可使用權糾紛,另外一起則是虛假宣傳糾紛。昨天,加多寶方面表示,有關廣藥訴其虛假宣傳一案,加多寶已向法院申請延長舉證期,目前已獲批準,延長至12月27日。此外,加多寶高層昨天對這宗最新起訴提出多點質(zhì)疑。
■法院:延期審理未作解釋
昨天下午5點多,加多寶代理律師姚嵐告訴記者:“剛剛接到廣州白云區(qū)法院的通知,因故取消25日的開庭,新的開庭時間將另行通知。”她分析,或與此前加多寶提交的反訴請求有關。不過,巧合的是,東莞第一人民法院原定26日的開庭也于昨天通知取消。
廣藥今年7月在廣州、東莞兩地向加多寶及經(jīng)銷商發(fā)出了兩起商標侵權案訴訟,這兩起案件原定于今明兩天相繼“開庭”,意外的是,加多寶昨天突然接到延后開庭的通知,法院方面對此沒有給出任何解釋。
■廣藥:提出“訴中禁令”申請
不過,相對于上述兩起推遲的訴訟,加多寶方面更重視廣藥最新發(fā)起的“虛假宣傳”訴訟。上周四,廣藥首度指其涉及虛假宣傳并索賠高達1000萬元。
據(jù)了解,廣藥還提出了“訴中禁令”申請。對于該申請,廣藥提出了2點申請事項,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寶、加多寶經(jīng)銷商彭碧娟在其廣告及產(chǎn)品包裝上使用“王老吉[微博]改名為加多寶”或“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廣告語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此外,申請立即禁止上述兩者在其廣告宣傳及生產(chǎn)、銷售的涼茶產(chǎn)品上使用“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代表作”或與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詞句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加多寶:獲得2天舉證時間
“這是首次起訴我們‘虛假宣傳’的官司。”昨天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jiān)馮志敏說,他對廣藥最新發(fā)起的這宗起訴多處表示不理解。
他指出,法院在應訴通知書中限定要3天內(nèi)完成舉證,第4天法院就安排聽證,客觀上造成其舉證困難。而原告在起訴前則有充分的時間向法院提供證據(jù)。昨日,加多寶代理律師姚嵐表示,因未看到廣藥的證據(jù),所以目前依靠“想象”應對,加多寶已申請法院延長舉證期。原定于25日舉行的聽證,延期到27日。加多寶因此又獲得了2天的舉證時間。
姚嵐稱,加多寶認為廣藥向法院申請“訴中禁令”案由不成立。作為我國加入世貿(mào)的承諾,只在商標法、著作權法和知識產(chǎn)權法領域使用這種禁令,在針對虛假宣傳案上未有過先例。
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jīng)理王月貴昨天說,廣藥“一天到晚”起訴是想影響加多寶正常經(jīng)營秩序。
■專家:法院對“訴中禁令”應慎重
訴中禁令一旦被采納,這意味著加多寶從5月開始在全國鋪天蓋地的“更名”廣告,將全部停止。此禁令對加多寶在電視和報紙的廣告影響不大,但對其戶外廣告的影響不言而喻。
知名知識產(chǎn)權專家尹學謙律師表示,對于訴前、訴中禁令申請的采納,法院一般會很慎重,通常而言,類似禁令會用在對商標、專利的侵權案上,虛假宣傳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不會出此類禁令,如果判錯會造成對方損失,原告要承擔賠償?shù)呢熑巍?/p>
記者了解到,今年涉及這種禁令的官司包括唯冠訴蘋果案,即唯冠要求在案件審理未完成前蘋果IPAD在上海禁售。該禁令未獲支持。
文章標簽: 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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