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偽造古井貢酒商標上萬件 共被罰9萬元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1-08-15 08:15:00 瀏覽:3796
近日,由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蔣玉見、趙書成涉嫌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一案,田家庵區(qū)人民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蔣玉見判處有期五年,并處罰金70000元;被告人趙書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
被告人蔣玉見,家住江蘇省江陰市月城鎮(zhèn),2011年2月曾因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安徽省肥西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被告人趙書成,家住淮南市田家庵區(qū)舜耕鎮(zhèn),本是個老實本分的市民。兩人原本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可是卻因為利益的驅使走到了一起,干起了非法的勾當。
2009年,被告人趙書成與蔣玉見在江蘇省江陰市相識,之后兩人便合謀采用由趙書成出資,蔣玉見出面聯(lián)系購買偽造的“高爐家酒”酒盒及標識的方式到淮南銷售,獲得非法利益。初嘗甜頭后不久又相繼購進偽造、擅自制造的“古井貢酒年份原漿”、“祥和種子酒”等相關商標標識進行銷售。
沉浸在金錢夢中的兩人,不曾想自己的罪惡勾當“那么快”就被發(fā)現(xiàn)。2010年11月10日淮南市工商部門在被告人趙書成的租房處查獲“高爐酒”瓶蓋1800只,“祥和種子酒”瓶蓋11000只、外箱1900只、禮盒5400只、防偽標識15000枚,“古井貢酒年份原漿”瓶蓋6000只、外箱4000只、禮盒12000只、防偽標識12000枚,總計69100件,經(jīng)核實上述物品均標有完整商標圖樣的標識。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玉見、趙書成以營利為目的,非法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高爐酒”、“古井貢酒年份原漿”、“祥和種子酒”等商標標識,且尚未銷售的三種商標標識69100件均已被查獲,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且系共同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但鑒于查獲的69100件商標標識尚未出售,應認定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同時被告人蔣玉見因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決宣告緩刑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前后兩罪實行并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作者:田野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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