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通過率太低?教你如何避免
來源:尚標采編 發(fā)布時間:2016-04-14 03:24:00 瀏覽:4987
很多朋友都知道,注冊商標,從提交申請,到最終的授權,一般正常情況是在12個月,如果遇到駁回,需要補正,那么時間就更久了,而且還不是百分百就通過,這無疑大大浪費時間和金錢。那么怎么才可以提高申請通過率呢?
先來說說申請商標注冊的流程:
個人或代理機構提交申請
繳納費用
形式審查
實質審查
注冊公告
辦法證書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有可能會被駁回,被異議的情形,導致商標申請不能順利通過。
一個節(jié)點是商標形式審查,也是最關鍵的節(jié)點。商標局在形式審查過程中,主要依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來批準商標是否通過審查。常見的被駁回的理由有:
缺乏顯著性
如果申請商標只包含行業(yè)詞匯,商品特征和質量特點的描述性詞語等,商標局在形式審查時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性,予以駁回。帶有該類詞匯的商標不是不能通過審查,只是商標局審查該商標的時候會考慮該詞匯以外的部分,如申通快遞,商標局審查時以“申通”為準。為了提高商標的顯著性,這就要求企業(yè)在商標設計上多下工夫,既要保證商標簡潔,易記,又要保證商標具有新穎性,顯著性。
商標名稱確定后,還要確定服務的類別。(商標和服務區(qū)分表總共有45個類別)然后查詢在同一服務類別上此商標是否與他人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
商標近似
(1)整體近似,如:“豪”與“豪”漢字組成相同,字體不同,只改變字體是無法通過審查的。
(2)部分近似,如:“燕閣”與“燕之閣”,漢字組成只有一字之差,但整體意思相同,“豪邁”與“豪邁HAOMAI”漢字組成相同,后者只增加了字母......
(3)商標是否近似,除了要考慮商標標志構成要素及其整體的近似程度,還要考慮相關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導致混淆作為判斷標準。
在先申請,在先使用
《商標法》規(guī)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從中我們要注意兩點:1、申請時間。對于一些優(yōu)質商標應該盡快申請,避免出現(xiàn)他人先申請的情形。2、使用證據(jù)。要注意使用證據(jù)的保留,例如:使用該商標的外包裝、含有該商標的合同發(fā)票等。
所以,為了提高商標申請的通過率,既要保證商標的顯著性,又要避免與他人在先申請或在先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如果不幸被駁回,也不代表著被判死刑。《商標法》規(guī)定: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所以還可以通過駁回復審,爭取商標獲權的機會。
第二個節(jié)點是商標實質審查。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將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此時,申請商標處于為期三個月的初審公告期,任何個人或者企業(yè)對申請商標有異議,均可提出。如果申請商標被異議,一定要做好異議答辯工作,既然能通過形式審查,勝訴的幾率還是非常高的。
文章標簽: 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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